员工不做了工资什么时候可以结算?
我是一名员工,打算离职不做了,但是不清楚公司应该在什么时候给我结算工资。是离职当天就结算,还是可以拖一段时间?我担心公司故意拖延发工资,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希望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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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员工离职的情况下,工资结算时间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工资是员工通过劳动所获得的报酬,公司有义务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给员工。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意味着,当员工和公司的劳动关系结束时,公司应当立即结算并支付员工的工资,不能拖延。 这里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涵盖了多种情况。比如员工主动辞职,在完成工作交接、办理好离职手续后,公司就应该马上结算工资;如果是公司辞退员工,同样要在解除劳动关系的同时支付工资。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导致无法立即结算。比如公司财务流程的问题,或者需要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进一步核实等。但即便如此,公司也应该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工资结算。如果公司没有按照规定及时支付工资,员工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所以,如果公司故意拖延工资结算,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公司限期支付工资,并可能获得相应的赔偿金。 总之,员工不做了,公司原则上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工资。若遇到公司拖延的情况,员工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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