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登记后在什么情形下能提起诉讼?

我刚和配偶办理了离婚登记,可现在感觉有些事情没处理好。比如财产分割我觉得不太公平,还有孩子抚养权我也想再争取一下。我想知道离婚登记后,像我这种情况,还有哪些情形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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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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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后,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财产分割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在离婚登记后,您发现对方存在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损害了您的财产权益,您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其次是关于离婚协议的履行问题。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了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补偿款、抚养费等,但对方拒绝履行协议内容,那么另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再者,关于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的变更。如果出现了一些重大情况变化,比如抚养孩子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或者不尽抚养义务、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情况,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同时,如果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子女也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 另外,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离婚协议的签订并非出于真实意愿。在这种情况下,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因为法律保护当事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如果协议是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当事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离婚登记后,只要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当事人都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诉讼时效和举证要求,在提起诉讼前,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己的诉求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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