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应该去哪里申请?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听说要申请工伤认定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但我不知道该去哪里申请。我也不清楚申请的流程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担心自己会因为不了解而耽误申请,想问问专业人士,工伤到底该去哪里申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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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请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程序,当职工发生工伤后,需要到特定的部门去申请工伤认定。 首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里所说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是指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比如在一个城市里,职工所在单位就要向该市的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而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此外,如果是在外地工作的职工发生工伤,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向参保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向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还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其中,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总之,工伤申请要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要注意申请的时间和准备好相关材料,以顺利完成工伤认定程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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