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在哪里鉴定?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想做工伤鉴定,但不知道该去哪里做。我问了同事,他们说法都不一样。我很着急,因为不知道具体的鉴定地点,也不清楚流程。希望能了解工伤鉴定的具体地点,好尽快去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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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通常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的。这里给您详细解释一下。首先,工伤鉴定其实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工伤认定,另一个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是确定您所受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就是说,工伤认定一般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而劳动能力鉴定则是在工伤认定之后,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如果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所以,简单来说,工伤认定找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找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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