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与父母断绝关系该去什么地方办理?
我和父母的关系一直很僵,现在我想和他们断绝关系,但是不知道该去哪里办理相关手续,也不清楚这种断绝关系是否受法律认可,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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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从法律层面来讲,儿子与父母之间基于血缘形成的亲子关系是无法断绝的,所以不存在去某个地方办理断绝关系手续一说。 亲子关系主要分为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产生的,也就是基于血缘而形成的父母与亲生子女的关系。《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并未赋予任何机构、个人可以切断这种基于血缘的亲子关系的权力。无论通过何种方式,哪怕双方签订所谓的“断绝关系协议”,这样的协议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它违背了公序良俗以及基本的伦理道德。 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等,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除的。以收养关系为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如果是拟制血亲关系要解除,能协议的去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无法协议的就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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