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去哪里立案起诉离婚?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对方不同意,我只能起诉离婚。可我不知道该去哪里立案。我和对方的户籍所在地不一样,现在也不住在户籍所在地,我应该在哪个地方的法院去立案起诉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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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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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立案地点,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下面为你详细讲解: 一般情况下,要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也就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去起诉。如果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原告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是原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就到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另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你需要先确定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信息,再结合自身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去立案起诉离婚。如果在确定管辖法院时还是有疑问,也可以咨询当地的法院或者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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