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应该去什么单位办理?

最近打算和另一半协议离婚,但是完全不清楚该去什么地方办理。身边也没人有过类似经历,自己一头雾水。想知道具体要去哪个单位办手续,不想白跑一趟,希望能得到准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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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需要到特定的单位办理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具体来说,这些婚姻登记机关通常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在城市里,可能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则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了这一办理地点。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确保离婚登记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同时也方便管理和监督。只有通过合法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才具有法律效力。 比如,夫妻双方中一方户口在A县,那么他们就可以前往A县的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如果一方户口在某个乡镇,也可以到该乡镇的人民政府办理。 相关概念: 婚姻登记机关:是政府设立的专门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的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等与婚姻相关的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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