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去哪里做工伤认定?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听说要做工伤认定才能获得相应赔偿,但我不知道该去哪里做。我想了解下,一般情况下,做工伤认定是在哪个地方或者机构呢?是在公司所在地,还是我受伤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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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遇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后,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畴的重要程序。对于“一般去哪里做工伤认定”这个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里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是指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而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一些直辖市,由于其行政区域划分的特殊性,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比如有的直辖市会按照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层次,由相应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工作。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用人单位在外地的,原则上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如果用人单位在外地未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而职工在本地工作发生工伤的,也可以向本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总之,一般情况下,做工伤认定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在申请时,要注意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以确保工伤认定程序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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