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起诉应该在哪里进行?
我已经和配偶离婚了,但现在有一些后续问题需要通过起诉解决,比如财产分割没处理好。可我不知道该去哪个地方的法院起诉,是原来结婚登记地,还是对方现在居住地,又或是其他地方,希望了解下具体的起诉地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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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起诉的管辖法院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对于一般的离婚后纠纷案件,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去起诉。这里的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比如被告的户籍在A地,但他已经在B地连续居住了两年,那么原告就应该去B地的法院起诉。 其次,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户籍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双方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再者,若是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考虑到被告处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原告到被告所在地起诉存在实际困难,所以法律做了这样的特殊规定。 另外,在一些涉及不动产的离婚后纠纷中,比如离婚后对不动产的分割存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要到该不动产所在的地方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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