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应该去哪里起诉离婚?
我是军人配偶,现在打算和军人一方起诉离婚,但不知道该去哪个法院。听说军婚离婚和普通离婚在起诉地点上可能有区别,所以想问问军婚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具体要去哪里起诉。
展开


军婚起诉离婚时,管辖法院的确定和普通离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确军婚的概念,军婚指的是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是指有军籍的,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官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军人,要起诉离婚的话,应该向军事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夫妻一方为军人,另一方为非军人,这种情况下管辖规则会更复杂一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情况下,如果非军人一方起诉军人一方离婚,通常是在军人一方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但如果军人一方是文职军人,也可以在非军人一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是军人一方起诉非军人一方离婚,那就按照普通民事案件管辖规定,由非军人一方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非军人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军人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军人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