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房过户应该找哪个部门?
我有一套民房想要过户给别人,但是不知道该去哪个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我担心找错部门会浪费时间和精力,也怕手续办理不顺畅。想了解一下,民房过户到底要找哪个具体的部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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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过户一般涉及到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是一项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需要到专门的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在我国,负责民房过户相关事宜的主要部门是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简单来说,就是你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区级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办理过户手续。 这个机构整合了原本分散在多个部门的职责,比如过去可能涉及到国土、房管等不同部门的工作,现在都集中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它负责对不动产权利进行统一登记,包括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过户。 在办理过户时,你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像双方的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把这些材料准备齐全后提交给不动产登记机构,他们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为你办理过户登记,并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这样,民房的所有权就正式转移到新的产权人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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