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由哪个科室管?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结果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我想解决这个事情,但不知道该找医院的哪个科室来处理。我也不清楚医院对于医疗事故管理的流程,想问问到底是哪个科室负责管医疗事故相关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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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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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管理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同阶段和不同主体负责的情况。 首先,在医院内部,一般设有专门处理医疗纠纷和事故的部门,多数医院是医务科或者医患关系办公室。医务科是医院重要的职能部门,它负责组织、协调医院的医疗工作。当发生医疗事故时,医务科会对事故展开初步的调查和处理,收集相关的病历资料、了解事情经过,协调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医患关系办公室则更侧重于处理医患之间的矛盾和纠纷,致力于缓和医患之间的紧张关系,推动双方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问题。这两个部门通常是患者在医院内反映医疗事故的首要途径。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除了医院内部的科室外,如果患者对医院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寻求外部机构的介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重要的外部监管机构,如当地的卫生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它们负责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当接到患者关于医疗事故的投诉后,会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此外,还可以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明确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这些医学会是独立于医疗机构和患者的第三方专业组织,能够更客观、公正地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 综上所述,医疗事故的管理并非由单一科室负责,而是涉及医院内部科室、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以及医学会等多个主体,患者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来解决医疗事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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