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应当被认定为失信企业?
我经营着一家小公司,最近听说企业可能会被认定为失信企业。我想了解一下,到底哪些情况下企业会被认定为失信企业呢?这对我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很重要,希望能有清晰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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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被认定为失信企业通常涉及多种情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从违反海关相关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企业有走私犯罪或者走私行为的,会被认定为失信企业。比如企业故意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进行走私货物、物品等活动。还有拖欠应缴税款、应缴罚没款项的企业也在此列,像企业超过规定期限,拒不缴纳海关依法作出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决定中的款项。另外,有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超过10万元的,也会被认定。例如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货物的品名、数量、价格等信息,影响了海关监管秩序且处罚金额达到标准。 其次,在市场监管领域,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长时间不处理,就可能成为失信企业。同时,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企业,也属于失信范畴。 再者,在司法执行方面,如果企业作为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并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规定的情形,比如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等,就会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失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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