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人走保险后还需要付哪些钱?

我开车撞人了,已经报了保险。但我不太清楚,在保险理赔之外,我自己还需要承担哪些费用呢?是所有超出保险额度的都要我付,还是有特定的项目?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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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险赔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发生撞人事故并走保险后,有些费用可能仍需肇事者自行承担。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是保险赔付范围外的费用。保险合同一般会明确规定其赔付的范围和限额。比如,一些商业车险可能对医保外的用药费用不予报销,这部分由受害人使用的医保外药品的费用,就需要肇事者来承担。这是因为保险的赔付是基于合同约定,超出约定范围的费用保险公司自然不会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这里的侵权人通常就是肇事者。 其次是免赔额部分。许多保险合同都设有免赔额,这是指在保险公司开始承担赔偿责任之前,被保险人需要自行承担的那部分损失金额。比如,保险合同规定有500元的免赔额,那么在事故损失赔偿时,这500元就需要肇事者自己支付。这是保险合同为了让被保险人也承担一定风险,避免道德风险而设置的条款。 再者是精神损害抚慰金方面。在一些造成受害人严重精神伤害的撞人事故中,受害人可能会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虽然有些保险可以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如果赔偿金额超出了保险的限额,超出部分就需要肇事者承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后是诉讼费和鉴定费。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如果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如果肇事者被判定为败诉方,就需要支付这部分费用。同时,如果涉及到对受害人的伤残鉴定等,鉴定费用通常也需要肇事者承担。这是法律程序中为了确定赔偿责任和金额而产生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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