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费用不属于职工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费用类型。 首先,与工资薪金直接相关的项目不属于职工福利费。工资薪金是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像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等,这些都是员工因工作而获得的直接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它们有明确的计算和发放方式,和职工福利费的性质不同,所以不算在职工福利费范围内。 其次,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也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则是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专项资金。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社会保险相关法规,企业和职工需要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这些费用,它们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权益,有专门的管理和使用规定,并非企业给予职工的福利性质支出。 再者,职工教育经费也不在职工福利费范畴内。职工教育经费是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它主要用于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有特定的用途和管理要求,和职工福利费的用途不同。 最后,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除了特殊工种职工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一般也不属于职工福利费。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因为这些商业保险更多是企业基于自身管理或风险防范的考虑,并非单纯为职工提供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