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签的合同归什么法律管?


艺人签订的合同在我国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范和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一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在艺人合同的情境下,艺人和合同相对方(如经纪公司)通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合同本质上是双方或多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而民法典中的合同编对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都做出了全面且系统的规定。 从合同的订立来看,艺人和签约方在协商合同条款时,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平等原则意味着双方在合同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比如在合同条款的协商过程中,双方都有平等表达自己意见和要求的权利。自愿原则强调当事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订立合同,不受他人的非法干涉。例如,艺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签订合同以及与谁签订合同。 在合同效力方面,如果合同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比如合同中存在一些限制艺人基本人身权利或者违反社会道德风尚的条款,这些条款可能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例如,如果经纪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为艺人安排演出活动,艺人就有权要求经纪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此外,如果艺人合同涉及到知识产权方面的内容,如艺人表演作品的著作权等,还会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的约束。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可能在一定情况下适用于艺人合同,如果艺人和签约方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那么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会受到劳动法的调整。总之,艺人签订的合同是一个复杂的法律关系集合,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