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用工可以在哪些岗位上实施?
我所在的公司打算采用劳务派遣用工,但不清楚具体能在哪些岗位使用。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劳务派遣用工适用岗位的规定,避免公司违规操作,不知道有没有相关的明确说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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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通俗来讲,就是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那么,劳务派遣用工可以在哪些岗位上实施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首先是临时性工作岗位。临时性岗位指的是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比如企业因为某个短期项目而设立的岗位,像为期五个月的新产品市场推广项目,在此期间所需的推广人员就可以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来解决。当项目结束,这个岗位也就不需要了。 其次是辅助性工作岗位。辅助性岗位是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以一家制造企业为例,其主营业务是生产产品,而食堂、保安等岗位就是辅助性岗位,这些岗位并不直接参与产品的生产,但对企业的正常运转起到支持作用。企业可以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来安排这些岗位的人员。 最后是替代性工作岗位。替代性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例如,企业的一名员工需要休三个月的产假,在她休假期间,就可以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找一名人员来替代她的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总之,企业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确保在符合条件的岗位上实施,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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