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债务离婚后由谁承担?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婚内有一些债务,担心自己会承担不该承担的部分。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婚内债务在离婚后是怎么划分承担责任的,是双方平摊还是有其他规定,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展开


婚内债务离婚后承担问题,需要区分不同类型的债务。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共同签字的债务就是共同债务;或者一方在婚内以个人名义买日常家用物品欠的钱,也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背着另一方借了很多钱去赌博,这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一般不算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 简单来说,判断债务由谁承担,关键看债务的性质和用途。如果是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己承担。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连带责任:对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意味着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任何一方要求全部偿还债务。 无限责任:以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为担保来偿还共同债务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