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我借给朋友一笔钱,他一直不还,我打算去法院起诉他。但我不太清楚打官司的诉讼费用到底该谁出,是我先垫付之后再让他给我,还是直接就由他承担呢?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民事诉讼中,诉讼费用的承担规则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首先,简单解释一下诉讼费用,它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付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 对于欠钱不还这类案件,也就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般遵循“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的原则。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在实际的起诉过程中,原告在提起诉讼时需要预先垫付诉讼费用。当案件审理结束,如果原告胜诉,那么被告作为败诉方,需要承担诉讼费用。法院通常会在判决书中明确写明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原告可以依据生效的判决书要求被告支付该费用。如果被告拒绝支付,原告还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来追讨。 但是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式,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此外,如果原告的诉讼请求只是部分得到法院支持,那么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原被告双方按比例分担诉讼费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