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诉讼费由谁承担?
我正在办理离婚,听说打离婚官司要交诉讼费,但是不清楚这个费用到底该谁来承担。是原告出,还是被告出,还是有其他的承担方式呢?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离婚案诉讼费承担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的承担问题是很多当事人关心的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诉讼费。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在离婚案件里,案件受理费是常见的诉讼费用类型。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关于诉讼费由谁承担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也就是说,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原告需要先把诉讼费交给法院。 然而,预交并不意味着最终承担。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法院通常会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经济状况、财产分割情况等多种因素。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可能会判决双方分担诉讼费;如果一方存在明显过错,法院可能会判决过错方承担较多甚至全部的诉讼费。 另外,如果原告申请撤诉且经法院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但可以减半交纳。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离婚案件是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总之,离婚案诉讼费的承担并非固定不变,要根据案件的实际审理结果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当事人在面对离婚诉讼时,应做好承担相应费用的准备,同时也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