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顾客在商场门口摔倒,责任承担者是谁?

我昨天去商场购物,在商场门口不小心摔倒了,当时门口地面有点湿滑。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是我自己,还是商场方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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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场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顾客在商场门口摔倒的责任承担者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在法律上,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对进入商场及其周边区域的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这意味着商场需要采取合理的措施,确保顾客在商场内外的活动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那么,具体到顾客在商场门口摔倒的情况,责任承担需要根据实际情形来判断。如果商场门口存在安全隐患,比如地面湿滑、有障碍物等,而商场没有采取有效的警示措施,如放置“小心地滑”的标识牌,或者没有及时清理障碍物等,那么商场就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商场应当对顾客摔倒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例如,商场进行清洁工作后,没有及时告知顾客地面湿滑,导致顾客摔倒受伤,商场就难辞其咎。 然而,如果顾客摔倒完全是由于自身的原因,比如顾客自己注意力不集中、奔跑打闹、自身身体原因等,与商场的管理行为没有直接关系,那么责任通常由顾客自己承担。比如顾客一边看手机一边快速行走,没有注意到正常的路面情况而摔倒,商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顾客摔倒的原因是由第三人的行为导致的,比如第三人在商场门口打闹将顾客撞倒,那么责任应由第三人承担。但如果商场在这一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管理疏漏,例如没有及时制止第三人的打闹行为,那么商场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总之,判断顾客在商场门口摔倒的责任承担者,关键在于确定商场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以及顾客摔倒的具体原因。如果双方对责任承担存在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的证据和事实来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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