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后之前的债务由谁承担?
我有一家公司转让出去了,但之前公司有一些债务没处理完。我不太清楚这转让之后,之前的那些债务到底该由我来承担,还是接手公司的人承担呢?我就怕之后会因为这些债务产生纠纷,想弄明白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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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转让之后,之前的债务承担问题是很多人关心的重要事项。下面为你详细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公司的性质。在法律层面,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这里的法人资格,通俗来讲,就是公司可以像一个独立的人一样,以自己的名义去开展业务、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公司转让后,之前的债务仍然由公司本身来承担,而不是由原股东或者新股东个人承担。这是因为公司的财产和股东的个人财产是相互独立的。那么在公司转让过程中,如果双方在转让协议中对之前的债务承担有明确约定呢?这种约定在转让双方之间是有效的。例如,转让方和受让方在协议中写明,之前的某笔债务由转让方负责偿还。那么按照这个约定,转让方就需要承担这笔债务。不过要注意,这种约定只对转让双方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公司的债权人。债权人依然有权要求公司承担债务。如果公司承担了债务后,根据转让协议的约定,有权利向应该承担该债务的一方进行追偿。另外,如果在公司转让过程中,存在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股东故意将公司资产转移,导致公司无法偿还债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就不能仅仅以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来逃避债务,而需要和公司一起对债务负责。综上所述,公司转让后,通常之前的债务由公司承担。但转让协议对债务承担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不过该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同时,如果存在股东滥用权利的情况,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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