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补偿费用由谁承担责任?

我家这边要进行拆迁安置,现在涉及到安置补偿费用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这笔费用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责任,是政府部门,还是开发商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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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安置补偿费用的承担责任主体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形来确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安置补偿费用。安置补偿费用是在对土地、房屋等进行征收或者拆迁时,为了保障被征收人或者被拆迁人的生活和合法权益,给予他们的经济补偿。这其中可能包括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等。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情况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也就是说,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时,安置补偿费用的责任承担主体通常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比如,某城市进行旧城改造,对一片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那么当地的市、县级政府就要负责承担安置补偿费用。 而在集体土地征收中,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一般来说,征收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要组织实施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所以集体土地征收中的安置补偿费用通常也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是商业开发项目涉及到拆迁安置,开发商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开发商就要按照协议承担安置补偿费用的支付责任。例如,某开发商要开发一片商业区,需要拆迁周边的一些居民房屋,那么开发商就要按照和居民签订的协议支付安置补偿费用。如果开发商不履行协议,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总之,确定安置补偿费用的责任承担主体,要结合具体的征收或拆迁情形以及相关协议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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