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合同是否可以租赁?
我租了一个商铺,签了承租合同。现在我想把这个承租的权利转给别人,就相当于把合同租出去,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这么做。我担心擅自转出去会惹上麻烦,想了解承租合同到底能不能租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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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合同本身是不能直接进行“租赁”的,但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承租人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他人。这里涉及到一个法律概念叫“转租”,转租就是承租人把自己租来的东西再租给别人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也就是说,如果要将租赁物转租给别人,必须先得到出租人的同意。若经过出租人同意转租,那么这种转租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依然存在,新的承租人(次承租人)和原来的承租人形成新的租赁关系。如果次承租人对租赁物造成了损害,原来的承租人要对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而要是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就擅自转租,出租人有权利解除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所以,承租合同不能简单地说可以“租赁”,关键在于是否经过出租人的同意进行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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