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狭小需租地搭建临时设施,费用由谁承担?


在场地狭小需租地搭建临时设施的情况下,费用承担问题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形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从合同约定方面来看。合同在法律中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具有很强的约束力。如果在项目合同里,明确约定了租地搭建临时设施费用的承担方,那么就按照合同来执行。例如,发包方和承包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就写明了由于场地问题产生的租地搭建临时设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那么发包方就需要支付这笔费用。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其次,如果合同没有约定,那么就要看导致场地狭小的责任归属。要是场地狭小是由于发包方提供的场地条件不符合要求导致的,那么根据公平和诚信原则,发包方应当承担租地搭建临时设施的费用。因为发包方有义务提供符合项目开展基本条件的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如果发包方没有提供合适场地,就违反了诚信和协助义务。 相反,如果场地狭小是因为承包方自身的施工安排、规划不合理等原因造成的,那么通常这笔费用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因为承包方在承接项目时,有责任对施工场地进行合理评估和规划。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自己的过错导致的额外费用,一般要自己承担。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双方对于费用承担存在争议,可以先进行友好协商,尝试达成一致意见。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