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临时借别人场地做临时工,老板有责任吗?
我给一个老板做临时工,他是临时借别人场地开展工作的。工作时我受了伤,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老板有没有责任啊?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该找谁负责,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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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老板通常是有责任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关系和雇主责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而雇主责任就是指雇主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或者造成他人损害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的劳务关系就类似于临时工和老板之间的关系。 在你给老板做临时工的过程中,你与老板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务关系。老板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对于你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是负有保障义务的。即使场地是临时借的,这并不影响老板对你应承担的责任。只要你是在为老板工作的过程中受到伤害,老板一般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老板能够证明你自身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那么可以根据双方的过错比例来分担责任。所以,通常情况下老板是有责任对你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进行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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