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人拥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些财产。现在家里人因为遗产继承的事儿起了争执,我不太清楚到底哪些人有权利相互继承遗产,是只有子女能继承,还是其他亲属也可以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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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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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遗产继承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明确哪些人拥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十分关键。 首先,法定继承人是拥有相互继承遗产权利的重要群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其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体现了法律对这种良好道德行为的肯定和鼓励。例如,儿媳在丈夫去世后,依然悉心照顾公婆的生活起居,承担了主要的赡养责任,那么在公婆去世后,她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 再者,遗嘱继承人也拥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遗产分配。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胎儿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其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这是为了保护未出生胎儿的合法权益。 总之,拥有相互继承遗产权利的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遗嘱继承人以及符合条件的胎儿等。在处理遗产继承问题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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