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立遗嘱后可以交给谁保管呢?

我最近刚立好遗嘱,现在比较纠结该把遗嘱交给谁保管比较合适。我希望能找一个既安全又可靠的保管方式,同时也担心保管过程中会不会出现一些影响遗嘱效力的问题,想了解一下这方面具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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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立遗嘱后,遗嘱的保管人并没有严格的法律限制,立遗嘱人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和实际情况来选择。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保管方式及相关说明: **自行保管**:立遗嘱人可以将遗嘱放在自己家里自行保管。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方便立遗嘱人随时对遗嘱进行修改或查看。但需要注意的是,要确保遗嘱的存放安全,防止遗嘱丢失、损坏或被他人篡改。例如,立遗嘱人可以将遗嘱存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如保险柜等。 **交给亲友保管**:如果立遗嘱人有值得信任的亲朋好友,也可以将遗嘱交给他们保管。选择这种方式时,要确保保管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责任心,能够妥善保管遗嘱。不过,也可能存在一些潜在风险,比如保管人与继承人之间存在利益关系,可能会影响遗嘱的公正性。 **交由律师事务所保管**:律师事务所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能够提供较为安全和专业的保管服务。律师可以根据立遗嘱人的要求,对遗嘱进行密封保管,并在适当的时候按照立遗嘱人的意愿进行交付。同时,律师还可以提供一些法律建议,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交给公证处托管**:公证处是依法设立的证明机构,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将遗嘱交给公证处托管,可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公证处会对遗嘱进行严格的审查和保管,并在继承开始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示和交付。 法律依据方面,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但该条款主要是关于遗产管理人的规定,对于遗嘱保管人的选择并没有明确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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