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个户口本,户主死后房子归谁?

我家户口本上户主是我爷爷,现在爷爷去世了。家里人对房子归属有争议,我不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房子到底该归谁。想了解一下户主去世后,房子在法律上的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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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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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当户口本上的户主去世后,房子的归属问题需要依据不同情况来确定。首先要明确,户口本上的户主身份与房子的所有权并没有必然联系,房子的归属主要看房屋的产权登记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有效的遗嘱等。 如果房子是户主的个人合法财产,且户主生前立下了有效的遗嘱,那么房子将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要是户主生前没有立下遗嘱,那么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此外,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便登记在户主一人名下,其中一半的份额属于配偶,另一半才作为户主的遗产进行分配。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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