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房多卖的情况下房子归谁?

我前段时间看中了一套房子,和卖家签了合同付了部分房款,但后来听说卖家又把这房子卖给别人了。现在好几个人都在争这房子,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一房多卖的情况,房子到底会归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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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多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地产交易中,一房多卖是一种严重损害购房者权益的行为。简单来说,一房多卖就是卖家把同一套房子先后卖给多个买家。 当遇到一房多卖的情况时,房子归属的判定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在确定房子归属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如果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已经完成过户登记的买家将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因为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 如果房屋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但其中一个买家已经合法占有了该房屋,那么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房屋判给实际占有的买家。合法占有一般是指买家基于有效的买卖合同,实际入住或者对房屋进行了管理等行为。 如果既没有过户登记,也没有买家合法占有房屋,那么就要看各个买家的合同签订时间。通常情况下,先签订合同的买家在同等条件下更有可能获得房屋。不过,这并不是绝对的,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比如买家是否支付了购房款、支付的比例等。 对于没有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家,他们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卖家的行为构成欺诈,买家还可以要求卖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总之,在遇到一房多卖的情况时,买家要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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