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被国家征用,地钱归谁?
我家承包了村里的土地,现在这片土地被国家征用了,对于征地补偿的钱该归谁我不太清楚。村里说应该归集体,可我觉得我承包了土地,补偿款我也该有份。所以想问问,这承包土地被国家征用后,地钱到底归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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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当承包土地被国家征用时,征地补偿款的归属需要根据不同的部分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征地补偿款的构成。一般来说,征地补偿款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对于土地补偿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这是因为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国家征用土地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征收,所以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丧失的补偿,理应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根据相关规定和民主程序,将土地补偿费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分配。 安置补助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地上附着物的建造者或者青苗的种植者,那么这部分补偿款就归你。比如你在承包地上种了庄稼或者建了简易的农用设施,相应的补偿就会给到你。 所以,承包土地被国家征用时,地钱的归属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补偿款的不同类别来确定其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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