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中谁比较着急?


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哪一方更着急并没有绝对的定论,这需要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下面我们从受害方和肇事方两个角度进行探讨。 首先是受害方。通常情况下,受害方在很多时候会比较着急获得赔偿。这是因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方往往承受着身体上的伤痛,需要及时进行治疗,而治疗就会产生医疗费用等各种开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所以,受害方需要通过赔偿来支付这些费用。此外,事故可能导致受害方无法正常工作,从而失去经济来源,影响其正常的生活。比如,一位上班族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无法上班就没有工资收入,还要支付高额的医疗费,这时候就会非常迫切地希望能尽快拿到赔偿款。 接着看肇事方。肇事方也可能会着急赔偿。如果肇事方购买了足额的保险,他们希望尽快完成赔偿流程,这样可以让保险公司进行理赔,避免自身承担过多的费用。同时,若事故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肇事方可能还会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时赔偿并取得受害方的谅解,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对量刑产生积极的影响。不过,如果肇事方没有购买保险或者经济状况不佳,可能会拖延赔偿,这种情况下他们就不会表现得很着急。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赔偿中哪一方更着急不能一概而论,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保险情况、经济状况以及事故的严重程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