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先动手反而被打致轻微伤谁负责?

我和人起了冲突,对方先动手打我,过程中我还手了,结果对方受了轻微伤。现在对方要我负责,我觉得很冤,明明是他先动手的。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到底该谁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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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轻微伤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先动手反而被打致轻微伤的情况中,责任的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看。首先来解释一下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这两个概念。正当防卫就是当自己或他人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时,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而且这个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而防卫过当则是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这时就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但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里并没有明确区分谁先动手。不过在实际判定中,如果还手一方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那么还手一方通常不需要对先动手者的轻微伤负责。但如果还手行为被认定为防卫过当,还手者可能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比如先动手者只是轻微推搡,而还手者却使用凶器造成对方轻微伤,这种很可能就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要是双方扭打过程中情况比较复杂,难以明确区分防卫和侵害行为,双方可能都要承担一定责任,可能会面临治安处罚,并且要对对方的损失进行民事赔偿,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所以,具体谁负责,要结合实际情况,由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根据调查和证据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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