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核磁发生医疗事故由谁负责?
我去医院做核磁检查,结果出了医疗事故。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该谁来承担责任呢?是操作的医生,还是医院?我现在特别迷茫,不知道该找谁讨说法,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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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做核磁发生医疗事故由谁负责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一般情况下,做核磁发生医疗事故主要由医疗机构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医生等医务人员是在医疗机构的组织和管理下开展医疗活动,他们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所以当出现医疗事故时,患者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医务人员就完全没有责任。如果医务人员存在重大过失或者故意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医疗事故发生,医疗机构在对患者进行赔偿后,可以依据内部的规章制度,对有过错的医务人员进行追偿。同时,卫生行政部门也可能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如果做核磁发生医疗事故,患者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比如病历、检查报告、缴费凭证等。然后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解决赔偿问题。若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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