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出租车开门撞到人谁负责?
我坐出租车的时候,开门不小心撞到人了。当时司机也没提醒我注意后方情况,现在被撞的人要求赔偿。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是我负责,还是出租车司机负责,或者是我们都有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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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坐出租车开门撞到人的情况下,责任的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首先,乘客可能需要承担责任。乘客作为开门这一行为的直接实施者,有义务在开门前观察周围环境,确保开门行为不会对他人造成危险。如果乘客没有尽到观察义务,贸然开门导致撞到人,那么乘客需要对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乘客没有观察后方情况就开门的行为,属于过错行为,符合该条规定的侵权构成要件。 其次,出租车司机也可能承担责任。出租车司机有义务提醒乘客开门时注意安全,并且在停车时应选择合适的地点,避免在可能造成危险的地方停车。如果司机没有尽到提醒义务,或者停车位置不当,那么司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里出租车司机如果存在过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责任的具体划分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如果乘客和司机都有过错,那么通常会根据双方过错的大小,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赔偿责任。例如,如果司机没有提醒乘客,而乘客也没有自行观察就开门,双方可能都会被认定有责任,也许会按照三七开或者四六开等比例来分担对受害者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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