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的土地被征用赔偿归谁管?


在讨论承包土地被征用赔偿归谁管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则是指承包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对于土地补偿费,一般来说,它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因此通常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为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土地被征用,意味着集体失去了这部分土地的所有权,所以这部分补偿是给集体的。但是,集体经济组织会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将这部分补偿款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进行分配。 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如果承包方需要安置,那么安置补助费就会发放给承包方。如果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是对承包方财产损失的补偿,因此这部分费用应当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也就是归承包方。因为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是承包方投入人力、物力进行种植和建设的,其所有权属于承包方,所以这部分补偿自然归承包方。 总之,承包土地被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根据具体安置情况分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承包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