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卖房必须办理房屋公证?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房屋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下面为您介绍哪些人卖房必须办理房屋公证。 首先是委托他人卖房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房屋所有权人无法亲自办理卖房手续,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那么这个委托书就需要进行公证。这是因为,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具有更高的证明力,能够保障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比如,房主在国外或者因身体原因无法亲自处理卖房事宜,就需要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让受托人代表自己进行房屋买卖的相关操作。 其次是继承房产后卖房的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继承人在继承房产后要出售该房屋的,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这是为了确认继承人对房屋的合法继承权。因为在继承过程中,可能存在多个继承人,通过公证可以明确房屋的归属,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例如,老人去世后,其子女继承了老人的房产,子女要将该房产出售时,就必须先办理继承公证。 然后是赠与房产后受赠人卖房的情况。当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赠与他人后,受赠人若要出售该房屋,也需要办理相关的公证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经过公证后,赠与人一般不能随意撤销赠与。所以在受赠人卖房时,公证能证明房屋的来源和产权的合法性。 最后是夫妻共有房产一方无法到场的情况。对于夫妻共有的房屋,如果其中一方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参与卖房过程,另一方要卖房就需要办理公证。这是为了保护未到场一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比如夫妻二人共同拥有一套房子,丈夫因工作在外地无法回来,妻子要卖房时,就需要丈夫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总之,在上述这些情况下,卖房时办理房屋公证是必要的,它能保障房屋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