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辞退补偿标准n+1是什么?

我被公司辞退了,听别人说有个劳动合同辞退补偿标准n+1,我不太明白这到底是啥意思。我在公司工作几年了,想知道按照这个标准我能拿到多少补偿,具体是怎么计算的,有没有法律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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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辞退补偿标准“N + 1”是在劳动法律领域中,用人单位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一种计算方式。这里先给您解释一下“N”和“1”分别代表什么。 “N”指的是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比如说,您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那么“N”就是3.5,因为超过了6个月不满1年按1年算,您就可以得到相当于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而“1”指的是代通知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就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也就是这里的“1”。 总结来说,“N + 1”补偿就是在符合上述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N),再加上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1)。 比如,您在公司工作了2年零8个月,月工资是5000元。因为工作超过2年半不满3年,“N”就是3,那么经济补偿就是3×5000 = 15000元;“1”就是一个月工资5000元。所以,总共能获得的“N + 1”补偿就是15000 + 5000 = 20000元。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N + 1”并不是在所有辞退情形下都适用。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而不是“N + 1”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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