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辞退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我在公司工作有一段时间了,最近公司说要辞退我。我不太清楚按照法律规定,辞退补偿金是怎么算的。想了解一下不同情况下,比如公司合法辞退和违法辞退,补偿金标准有啥不一样,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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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辞退补偿金标准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首先是合法辞退(非员工过错)的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如说,你在公司工作了3年,那公司就应支付你3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也就是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并且,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是违法辞退的情况。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例如,员工工作2年,正常经济补偿为2个月工资,若属于违法辞退,公司则需支付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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