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拆迁房属于谁?
我和前妻离婚了,孩子跟我。现在孩子名下有套拆迁房,前妻说这房子她也有份,可我觉得既然在孩子名下就该是孩子的。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这离婚后孩子的拆迁房到底属于谁呢?
展开


在探讨离婚后孩子拆迁房的归属问题时,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拆迁房,简单来说,就是因城市建设、土地征收等原因,对原有房屋进行拆除后,给予被拆迁人的补偿性房屋。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拆迁房登记在孩子名下,从物权登记的角度来看,孩子就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这意味着,在法律上,这套拆迁房是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孩子名下的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所以,夫妻双方离婚时,不能对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拆迁房进行分割。即使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抚养孩子的一方也只是代为管理孩子的财产,而不能擅自处分该财产。除非是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为了孩子的教育、医疗等必要开支,才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对财产进行处置。 此外,如果在拆迁过程中,有证据证明该拆迁房的权益来源与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有密切关系,例如是基于夫妻的原房产拆迁获得,但最终登记在孩子名下,这可能会引发一些争议。不过,一旦完成了产权登记,要改变房屋的归属就需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经过法定程序。如果夫妻双方对孩子名下拆迁房的归属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