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房子拆迁,孩子名下的房产能否直接写在孩子名下?

我和另一半离婚了,现在房子面临拆迁,房子原本就在孩子名下。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拆迁后的房产能不能还是直接写在孩子名下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具体是怎么回事。
展开 view-more
  • #离婚拆迁
  • #房产登记
  • #孩子房产
  • #征收补偿
  • #法律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房子拆迁,如果房产原本就在孩子名下,那么拆迁安置房在特殊情况下,是可以登记在孩子名下的。这里说的特殊情况,就是孩子本身作为该房产的合法产权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如果孩子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那从法律规定来讲,是有资格获得相应补偿并将安置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 不过,房屋征收补偿的实施主体是拆迁范围内的特定单位以及个人,他们还需要向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构或者区、县级人民政府提交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 。这是为了确保征收补偿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要是在拆迁前,孩子并不是房屋的合法产权人,那一般不能直接将拆迁安置房写在孩子名下。在办理房产证后,可以通过赠与等方式,将房屋转让给子女,然后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这是因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总之,拆迁安置房能否直接登记在孩子名下,关键在于孩子在拆迁前是否已经是该房产的合法产权人。如果不是,后续想让孩子拥有房产,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应的转让、登记手续。 相关概念: 被征收人:指的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在房屋征收过程中,依法享有被征收房屋权益,能够获得相应补偿的人。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这是确定不动产物权归属的重要法定程序。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