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时房产到底归谁所有呢?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现在我俩名下有一套房子,当时买房的钱是双方家里都出了一部分,贷款也是我们婚后一起还的。现在就纠结这个房子到底该归谁,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夫妻离婚时房产到底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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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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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时,房产归属问题是许多人关注的焦点,其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若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此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例如,男方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离婚时这套房子还是归男方所有。 其次,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女方婚前付首付买了房,婚后和男方一起还贷,离婚时双方先协商房子归属,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女方,但女方要给男方一定补偿。 再者,若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夫妻婚后一起出钱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名字,离婚时这套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双方父母都出钱给小两口买了房,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名字,若没有特别约定,离婚时房子按双方父母出资比例分割。 总之,夫妻离婚时房产归属要根据具体的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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