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的人出院后费用由谁承担?
我前段时间不幸被车撞了,在医院住了两周,现在已经出院了。但后续还需要进行康复治疗和定期复查,这些费用都不便宜。我想知道,这些出院后的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是肇事司机、保险公司,还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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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应当由肇事方承担。具体来说,出院后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康复治疗费、护理费、后续检查费等,这些都属于医疗费用的范畴。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出院后的费用首先应当由肇事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付。 如果交强险的赔付额度不足以覆盖全部费用,剩余部分应当由肇事司机承担。但如果肇事司机无力承担,受害人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进行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受害人应当妥善保存所有医疗费用票据和诊断证明,以便后续索赔。如果与保险公司或肇事方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出院后的费用主要由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承担,受害人无需自行承担这些费用。建议及时与保险公司和肇事方沟通,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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