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的维修基金由谁来交?
我是拆迁户,回迁房下来后被告知要交维修基金。我觉得我是拆迁的,不应该交这个钱,但开发商说必须交。我就想问问,像我这种拆迁户的维修基金到底该谁来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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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简单来说,就是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一笔专项资金,就好比给房子的“健康”存一笔备用金。 在一般情况下,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然而对于拆迁户来说,情况会有所不同。如果拆迁采取的是产权调换的方式,也就是给你置换了新的房子,在这种情况下,维修基金的缴纳主体通常要依据拆迁安置协议的约定来确定。要是协议中明确规定了由拆迁方承担维修基金,那么就按照协议执行,拆迁户无需缴纳。 要是协议没有明确约定,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既然拆迁户获得了房屋的产权,享受了房屋带来的权益,就如同普通购房者一样,通常是需要承担维修基金的缴纳义务的。不过,有些地方政府为了鼓励拆迁和安置工作,会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减免拆迁户的维修基金,或者由政府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所以,你可以向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一下,看本地是否有这样的政策。 总之,确定拆迁户维修基金由谁来交,首先看拆迁安置协议的约定,其次参考当地的政策规定。如果和开发商在维修基金缴纳问题上存在争议,你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还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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