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没离成婚,律师费和保全费由谁出?


在探讨诉前财产保全没离成婚时律师费和保全费由谁承担的问题之前,我们先来分别了解一下这两项费用的基本概念。 律师费,就是当事人聘请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服务所支付的费用。律师会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为当事人提供各种帮助,比如分析案件情况、收集证据、参与庭审等。而诉前财产保全费,是当事人在起诉前为了防止对方转移、隐匿财产,向法院申请对对方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时需要缴纳的费用。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操作,以保障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执行。 对于律师费的承担问题,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在离婚案件中,败诉方必须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一般情况下,律师费遵循“谁聘请律师,谁承担费用”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你聘请了律师为你处理离婚案件,那么这笔律师费通常是由你自己来支付,无论最后是否成功离婚。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签订了协议,约定了在离婚时律师费的承担方式,那么就按照协议来执行。例如,协议中明确规定若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会按照协议的约定来确定律师费的承担方。 关于诉前财产保全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应当交纳申请费。该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但最终没离成婚,保全费一般是由申请人先垫付的。如果进入了诉讼程序,申请人可以将保全费作为一项诉讼请求要求法院进行判决。法院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保全费的最终承担方。一般会考虑双方在案件中的过错程度、财产状况等因素。比如,如果对方存在转移财产的明显过错行为,法院可能会判决由对方承担保全费;如果双方都没有明显过错,法院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判定双方分担保全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