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分割财产起诉费用谁出?


在起诉分割财产的案件中,起诉费用的承担问题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起诉费用是什么。起诉费用也就是诉讼费用,它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付的费用。在财产分割的起诉案件中,这些费用通常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这是一个基本原则。也就是说,如果在起诉分割财产的案件中,一方完全胜诉,另一方完全败诉,那么通常是由败诉方来承担起诉费用。比如,张三起诉李四分割财产,最后法院判决张三的诉求完全合理,李四败诉,那么正常情况下起诉费用就由李四来承担。 但是在实际的财产分割案件中,情况可能会比较复杂。有时候双方可能都有部分诉求得到支持,部分诉求被驳回,这种情况下就属于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例如,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案件中,夫妻双方都提出了自己的财产分割方案,法院综合考虑后,对双方的方案都进行了部分采纳,那么法院会根据具体的裁判结果,确定双方各自需要承担的起诉费用比例。 另外,如果是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比如在一些涉及多个继承人起诉分割遗产的案件中,多个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与诉讼,最后如果败诉,法院会根据每个继承人对遗产的主张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各自承担的起诉费用。 同时,《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还规定了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结案的,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也就是说,如果在起诉分割财产的过程中,双方通过调解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他们可以自行商量起诉费用由谁来承担;要是商量不下来,就由法院根据情况进行判定。 总之,起诉分割财产时起诉费用的承担不是固定不变的,要根据案件的具体裁判结果、是否调解等多种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