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由谁履行?


公司转让是指公司的所有权、经营权等发生转移,一般通过股权变更、资产转让等方式实现。在公司转让过程中,债权债务的履行主体是一个关键问题,它涉及到各方的利益和责任。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债权和债务的概念。债权是指公司有权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比如公司借给别人钱,就拥有要求对方还钱的债权。债务则是指公司需要向他人履行一定义务的责任,比如公司欠供应商的货款就是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对于公司转让,如果是公司合并,合并后的公司将承接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也就是说,原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向合并后的公司主张债权,原公司的债务也由合并后的公司来履行。 如果是公司分立,除了债权人和债务人有特殊约定外,分立后的各个公司对原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分立后的公司主张全部债权,而分立后的公司都有义务履行原公司的全部债务。 在公司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进行转让的情况下,公司的主体资格并没有消灭,公司仍然需要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新的股东在受让公司股权后,成为公司的所有者,但公司的债权债务并不直接转移给股东个人。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原股东在转让公司时存在隐瞒债务等欺诈行为,给新股东或者公司造成损失的,新股东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股权转让协议要求原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如果公司的转让涉及到债务的转移,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如果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总之,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的履行需要根据具体的转让方式、法律规定以及相关协议来确定。在公司转让过程中,各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明确债权债务的归属和履行主体,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