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综合险的受益人应该是谁?

我所在的公司给我们买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综合险,我一直不太清楚这个保险的受益人到底是谁。是我自己,还是我的家人,又或者是公司呢?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这种保险的受益人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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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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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综合险是一种常见的保险类型,它为团体中的成员在遭受意外伤害时提供经济保障。而确定该保险的受益人,是很多参保人关心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白受益人的概念。受益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综合险中,受益人可以分为两类: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 指定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的人。被保险人作为保险保障的对象,对保险金的分配有自主决定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这意味着,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指定任何人作为受益人,比如家人、朋友等,但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写明。如果是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必须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这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权益,防止投保人滥用权利。 法定受益人则是在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的受益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受益人的顺序和份额将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执行。一般来说,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才有资格继承保险金。 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综合险中,如果公司作为投保人给员工购买保险,通常被保险人是员工本人。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指定受益人。如果员工没有指定,那么在员工不幸因意外伤害身故时,保险金将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分配给其法定继承人。需要注意的是,公司一般不能作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综合险的受益人,因为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及其家属的利益,而不是为了公司的利益。如果公司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需要获得保险金,必须经过被保险人的明确同意并在合同中注明。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确保保险金能够真正用于保障被保险人及其相关人员的权益。 总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综合险的受益人首先看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是否指定,如果指定了,按照指定执行;如果没有指定,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确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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