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变更户主应该找谁?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户若要变更户主,这涉及到对拆迁安置权益主体的变更,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可以找谁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从户籍管理角度来说。如果仅仅是户籍信息上户主的变更,通常需要找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也就是公安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所以,拆迁户要变更户籍上的户主,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家庭内部关于变更户主的协议等,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其次,从拆迁权益的角度。拆迁相关的事宜往往由当地的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可能是当地政府设立的专门拆迁办公室,也可能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因为拆迁安置协议是拆迁户与拆迁部门之间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里面涉及到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等权益,而户主通常是协议的签订主体。若要变更户主,意味着要对拆迁安置协议的主体进行变更,这需要和拆迁管理部门沟通。拆迁管理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比如家庭内部关于变更户主的说明、新户主的身份证明等,经审核后,才能对拆迁安置协议的主体进行变更。 此外,有些地方可能还需要经过社区或者村委会的证明。因为社区或村委会对当地居民的家庭情况比较了解,他们出具的证明可以作为家庭内部变更户主意愿的一种佐证。所以,在办理变更手续时,也可以先咨询一下所在的社区或村委会,了解是否需要他们提供相关证明以及具体的流程。 总之,拆迁户变更户主既涉及户籍管理方面,又涉及拆迁权益主体变更方面,需要分别与公安派出所、拆迁管理部门等进行沟通,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以确保变更手续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