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固定资产为什么不纳税调增?

我公司有一批固定资产,在做税务处理时,不太明白为什么有的固定资产不用做纳税调增。想了解下,到底什么样的情况固定资产不需要进行纳税调增,背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展开 view-more
  • #固定资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企业的税务处理中,纳税调增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于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地方,需要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增加。而固定资产不纳税调增存在多种情况。 首先,我们要了解固定资产折旧的问题。在会计上,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固定资产的性质、使用情况等,合理选择折旧方法,如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但是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也有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同时,税法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像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等。如果企业会计上的折旧方法和年限符合税法规定,那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会计上计提的折旧就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增。例如,企业的一台生产设备,会计上采用直线法按照10年计提折旧,税法规定该类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也是10年,那么这种情况下就不需要对这台设备的折旧进行纳税调增。 其次,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方面。如果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且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折旧处理,也不会产生纳税调增。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如果企业对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这个规定处理,那么在税务处理上和会计处理上一致,就无需纳税调增。 另外,如果企业的固定资产没有发生减值损失,或者虽然发生减值损失,但会计上没有计提减值准备,而税法上对于未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当企业的会计处理和税法在这方面没有差异时,也不会出现固定资产纳税调增的情况。总之,只要企业对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就不会产生纳税调增的问题。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